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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爱犬被撞开天价逼司机下跪 警察劝解遭殴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13 03:54:48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孟瑶 浏览次数:8073  
宠物是家庭的一份子这谁都知道,但如果出门遛狗不牵爱绳让狗狗乱跑,出了事到底谁的责任?近日一女子出门遛狗没有牵好,狗狗跑出去被车撞死,女子不仅索要天价赔偿还要司机下跪,警察前来劝解反而被殴打。

  看到爱犬被货车当场被撞死,狗主人张女士与货车司机发生激烈争吵,并向货车司机索赔36000元。遭拒后,张女士拉扯殴打货车司机杨先生,并要求其跪在狗尸体前致歉,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调解的民警也遭到张女士的拳打脚踢。

  事故现场

  10月25日中午12时29分,杨先生驾驶着一辆货车拉运着建材途径江东花园北路与江东四季路口时,撞到一只无人牵引的小狗,杨先生察觉到撞到小狗后立即下车查看,发现小狗已经当场死亡。杨先生表示愿意赔偿狗主人,但狗主人张女士张口便向杨先生索要36000元,期间更叫来自己的丈夫及朋友为自己“助威”。

  “你知道我这是什么狗吗?我告诉你,是柴犬!是日本的名种狗,你要不赔偿我,我要你好看!”张女士目睹自己的爱犬被当场撞死,当场哭着向杨先生吼道。杨先生听到张女士的索赔金额,怀疑张女士是故意碰瓷,于是报了警。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金星派出所接报后,两名民警带着两名协警迅速到现场处置。民警到场时,发现张女士正死死拽着杨先生,要杨先生下跪为其爱犬道歉,而当时杨先生已经被拉着跪了下来。民警立即对双方进行劝解,同时对杨先生货车手续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询问张女士为什么不牵好自家的狗。

  听到民警这样说,张女士顿时情绪失控,突然拉着民警进行撕扯,期间多次踢打民警,并抢夺协警用于拍摄的执法记录仪,致民警与协警不同程度受伤。民警随即依法将张女士进行控制,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张女士推搡、厮打民警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盘龙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张女士被刑拘后,民警依旧耐心做其工作,张女士也发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与严重性。

  记者11月2日从金星派出所获悉,货车司机杨先生最终赔偿了张女士10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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